荆门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荆门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pg电子试玩免费
市公安局就《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对城乡户口迁移和市区落户办理程序等进行细化解读。这意味着我市户籍改革将正式落到实处。
我市正式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份实施意见在户籍改革方面实现很多突破,如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办事处的落户限制;积极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等。据此,市公安局制定实施细则,并从12月14日起开始生效。
6月前,我市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在户口簿上统一显示为居民户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保留原户口性质以备查。实施细则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接下来,我市全面放开农村居民迁往城镇,有序推进农村居民间流动,禁止城镇居民迁往农村。
同时,实施细则对市中心城区重新进行界定。市中心城区指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办事处,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办事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等荆门市城市规划区域。
城镇落户条件及申报材料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荆门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办事处的落户限制,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即可申请落户。
满足户口迁移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在申请迁移户口时,应提交下列基础材料:迁移户口的落户申请表;拟迁移人的户籍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随迁人员的户成员关系凭证(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全户页等法定证件或单位、居(村)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如何证明
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放开了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除个人产权房屋外,租赁他人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有住房等都可以申请落户。那么,合法稳定住所须如何证明?
实施细则规定,购房申请落户的,需提交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房产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租住、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有住房(机关、事业单位等自建房),凭借租赁合同、居住证明材料;劳务合同和城镇保险证明;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入住证明(在荆门中心城区要求满半年以上,其他城镇不受时间限制完全放开),也可申请落户。
流动人口申请落户,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居住证(在荆门中心城区要求满半年以上,其他城镇不受时间限制完全放开);劳务合同和城镇保险证明;租赁房屋合同;出租人的身份信息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在房屋所在地落户的说明,且该房屋地址上无除房主外的人员户口。
专业人员如何办理落户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市区落户条件,对来荆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不设门槛积极吸纳落户。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从办理程序上做了详细解释。那么,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来我市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凭借学历、学位等证明,以及创业、就业协议(合同、证书),可申请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来我市居住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凭借学历、学位等,提供合法住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可申请落户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我市引进或到我市工作的海归人才、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提供相关资质凭证(学历、学位、职称、科研、发明、荣誉称号证书等),聘任、就业协议(合同、证书)或组织部门聘用文书等,可申请在就业或居住地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在原户籍所在镇或社区恢复户口,也可选择在就业地或人事代理机构落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最后一次回国所持用的中国护照;原户籍地《户口注销证明》(在就业地落户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
荆门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地就业落户(含在人事代理机构落户)后,要求回原籍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户在城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随父、母异地落户城镇的,还需提供父、母现户籍凭证。
在荆从事个体经营、独立投资、入股(合资)兴办企业,凭借工商注册登记证照、经营(商)场所合法产权凭证(租赁合同),可在该企业所在地落户。
农村区域落户如何申报
实施细则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方案对规划区内农村进行界定,出台相应的户口迁移规定,报市公安局备案即可。
一般来说,在城市规划区外农村购买有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承包土地经营的原农业家庭户,可以申请落户。申请落户的,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迁移户口的落户申请表;拟迁移人的户籍凭证;随迁人员的户成员关系凭证;司法公证的房屋买卖,经管部门确认的承包土地转让协议;转让方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居民成年子女申请分户,还需提交落户申请表、村民委员会同意意见书和原家庭成员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细则禁止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